東莞出口退稅辦理所需資料主要如下:
一、如是生產企業,辦理東莞出口退稅應提供下列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稅申報資料情況表》;
3、《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4、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①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保稅區內的出口企業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區出境貨物備案清單,簡稱出境貨物備案清單);②出口發票;③委托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復印件;④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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